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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契在1950年以后是否仍然有效?

时间:2024-12-29|栏目:温岭律师|
有效。房契:旧时指房产生意成交后的契据·从清朝康熙到宣统年间的房地产契约,到民国时期的房地产契约、房产典契登记、土地存根,房契走过了漫长的历史。现在已经用房屋产权证代替。同义词有宅券。契约是两人以上相互间在法律上具有约束力的协议。契约法所关心的是实现所约定的义务。通常,契约责任是以自由同意为基础的(契约自由原则)。双方合意签订具法律效力之契约的法律行为称为契约行为。相关各方共同订立并遵守的条约文书:契约既固,未旬,综果降。特指有关买卖、借贷、委托等事项的文书字据:按原契约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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