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律师

当前位置: 主页 > 温岭律师

被执行后,钱能否直接给到被执行人手中?

时间:2025-01-30|栏目:温岭律师|
申请强制执行后对方不给钱的,人民法院会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询,被执行人有存款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将钱划拨至申请执行人的账户。法院有权对其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但是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并且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被执行人没有存款的,但有其他财产的,可以对其他财产进行变卖,然后把所得价款给申请执行人的。

上一篇:应该找物业还是开发商负责?

下一篇:暂无

吴律师手机 15555555523 | 吴律师微信号 51764

重要申明:本站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软件等,未经本网站许可,不得复制、转载、引用、抓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

本网站尊重知识产权,如有侵权行为,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

Copyright © 2018-2099 吴亮律师 版权所有

萧山区看守所地址 宁波市看守所地址 义乌市看守所地址 浦江县看守所地址 路桥区看守所地址 桐乡市看守所地址 龙游县看守所地址 江山市看守所地址 上城区看守所电话 鄞州区看守所电话 文成县看守所电话 绍兴市看守所电话 浦江县看守所电话 黄岩区看守所电话 普陀区看守所电话 松阳县看守所电话 黄浦区看守所电话 上海市看守所电话 杭州上城区律师 宁波北仑区律师 余姚市律师 宁海县律师 德清县律师 浦江县律师 龙泉市律师 景宁县律师 九江市律师 宁国市律师 无锡市律师 南昌市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