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9年从农村信用社贷款15000元未还,现在需要
时间:2025-02-04|栏目:温岭律师|
农村信用社贷款是指自然人或法人在需要资金时,从农村信用社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取得,并约定额度、期限和利率,到期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行为。暂时没有能力偿还可以协商延期分期偿还,如果有能力偿还但不还可能要面对强制措施或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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